政府补贴

Gov­ern­ment sub­si­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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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地政府政策,协助申请工业赛事补贴

深圳政策:

(一)资助方向:支持获得国内外各类知名工业设计奖的项目。

(二)资助条件:从事工业设计相关活动的单位或设计师,近两年度获得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Red dot奖、iF奖、IDEA奖、GMARK奖、省长杯工业设计奖等国际和国内权威机构颁发的知名工业设计奖项。

(三)资助标准和范围:事后资助。获得iF国际设计金奖、红点之星、红点至尊奖的,每项奖励50万元;获得国家级工业设计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省长杯工业设计奖(金奖以上)的,每项奖励10万元;获得iF和红点其它奖项、IDEA奖、GMARK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和省长杯工业设计奖其他奖项,每项奖励5万元

项目单位同期获得多个奖项的,按获得的最高奖项给予奖励。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余姚)

鼓励工业创新设计企业参加知名工业设计竞赛活动,对获得IF国际设计金奖、红点之星、红点至尊奖、国家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中国设计智造大奖金奖等重大奖项的,每项奖励30万元;对获得“IF奖”和“红点奖”其他奖项、IDEA奖、G-MARK奖、每项奖励5万元。

 

宁波政策(鄞州)

自2019年10月至2020年9月期间,鄞州区工业设计及制造业企业,符合以下一条或两条:

1、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2、获得中国优秀工业设计、红点、IF、IDEA、中国设计智造、G-MARK及宁波市和丰奖等奖项的工业设计作品奖励5万元

 

绍兴政策:

鼓励发展工业设计。对企业新获得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奖励 100 万元、20 万元、5 万元。对当年获得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大赛奖项(红点奖、IF 设计奖、中国设计智造奖、红星奖、国家优秀工业设计奖、G-mark奖,IDEA、金顶奖、金剪刀奖、国际A 级设计大赛奖、台湾金点设计奖、好设计)的企业(个人),奖励5万元

 

台州政策:

台州(温岭)

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的,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的,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企业新获得中国设计金智奖、优智奖、德国红点奖、IF奖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与三产服务业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奖励)。

台州(路桥区)

(二十七)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 工业设计研究院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和50万元奖励;对新 获得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 和20万元奖励;企业获得中国设计金智奖、优智奖、德国红点奖、 IF奖等国内、国际设计大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 获得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广州政策:

我市设计领域企业单位和工作室参与各类行业评定评价,获得广州市市长质量奖、美国普利兹克奖、德国IF奖设计奖、德国红点奖、中国广告长城奖、中国设计红星奖重大奖项,按照《广州市高端专业服务业奖励项目表》标准给予每项3万-100万得奖励。申请上述奖励

佛山政策

得企业单位和工作室在我市注册成立时间必须达1年以上,同一作品从高不重复奖励。(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1.对获得国家工信部认定为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的法人单位奖励50万元

2.对获得iF国际设计金奖、红点至尊奖、G-MARK奖(金奖)金奖、IDEA奖(金奖)或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奖金奖的法人单位奖励10万元

3.对获得iF国际设计银奖、红点之星、IDEA奖(银奖)、G-MARK奖(银奖)或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奖银奖的法人单位奖励5万元

4.获得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奖、iF国际设计奖、红星奖、IDEA奖、G-MARK奖其他层次奖项的法人单位奖励1万元

  

广州(黄浦区)

国内外知名设计奖项指由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评选机构设立的涉及美妆产业领域的产品设计、产品包装设计奖项:
(一)国际奖项
获得红点设计大奖产品设计类别“至尊奖”、“优胜奖”的,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扶持;

获得IF产品设计及包装设计类别“IF金奖”、“IF设计奖”的,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扶持;
获得IDEA金奖、银奖、铜奖、入围奖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扶持。

(二)国内奖项

(三)获得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扶持;
外观设计专利获得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扶持;
获得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决赛钻石奖、金奖、银奖、铜奖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扶持。

 

广东(江门)

江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社会组织或在江门就业创业的个人、江门院校在读学生,获得以下奖项:

1.获得德国iF设计奖(iF设计金奖、iF产品设计奖)
2.获得德国红点工业设计奖(红点至尊奖、红点之星奖、红点奖)获得iF设计金奖 / 红点至尊奖 / 红点之星奖,每个奖项给予一次性发放10万元补贴;

获得iF产品设计奖 / 红点奖,每个奖项给予一次性发放5万元补贴。

注:同一件获奖作品只能申请一次奖励补贴。
同一件获奖作品获得不同奖项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发放或补齐奖励补贴。

 

广东(东莞​)

支持“专精特新”及“小巨人”企业成长发展。
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进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培育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其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奖项。
基地内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 100 万元
省专精特新业,一次性奖励 30 万元
市专精特新企业,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

 

广东(中山)

鼓励工业设计
1.鼓励设计机构进驻。对进驻镇内经认定的市级或市级以上工业设计园、创业园区、众创空间的工业设计机构,运营一年以上且年度营业额达100万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2.鼓励工业设计外包。对镇内制造型企业委托工业设计机构进行产品设计相关服务,可按设计服务合同金额的20%给予制造业企业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不超过5万元。
3.鼓励工业设计成果。
获得iF国际设计金奖 / 红点之星 / 红点至尊奖,每项奖励15万元
获得国家级工业设计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省长杯工业设计奖金奖以上,每项奖励8万元
获得iF产品设计奖 / 红点奖 / IDEA奖 / GMark奖,每项奖励5万元

 

河北省政策:

申请条件:河北省内获得国内和国际知名工业设计奖项的单位(包含设计方和成果使用方,一个项目仅限一方申报)
1.依法在河北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从事工业设计相关活动的单位
2.2020年以来获得德国红点奖、iF设计奖、IDEA奖、GMark奖等国际知名工业设计奖项和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奖励标准:

获得iF设计金奖 / 红点之星 / 红点至尊奖​,每项给予5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获得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每项给予2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获得iF设计奖 / 红点奖 / IDEA奖 / GMark奖​,每项给予1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武汉东湖区政策:

东湖高新技术区
获得iF设计金奖 / 红点之星奖 / 红点至尊奖​,每项奖励50万元
获得中国优秀工业设计金奖​,每项奖励10万元
获得红点奖 / iF设计奖 / IDEA奖 / GMark奖​,每项奖励5万元
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 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逐级认定的企业在已获得奖励的基础上给予差额奖励。

 

合肥政策:

对当年获得红点奖、IF设计奖、G-Mark奖、IDEA奖、红星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的设计成果在本地产业化,新增销售收入超过200万元的工业设计企业,按获奖产品的销售收入择优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获得上述奖项金奖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制造业企业工业设计中心自主研发的设计产品,当年新增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按设计产品的销售收入择优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购买本市专业设计服务且当年新增销售收入8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按销售收入择优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以上条款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

 

山东-青岛市:

(十)企业参加工业设计竞赛奖励资金

1.申报条件

(1)工业设计作品获得青岛市“市长杯”、山东省“省长杯”、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评选的国家工业设计奖企业(或个人);

(2)工业设计作品获得国际iF奖、红点奖、IDEA奖的本市企业(或个人)。

2.奖励(补助)标准

依据青政发〔2017〕4号规定,对获得国内外著名设计奖项及山东省“省长杯”、青岛市“市长杯”设计奖项的企业,单项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

具体明确标准如下:

(1)对获得青岛市“市长杯”工业设计奖的企业(或个人),最高等级奖励5万元,第二、第三等级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

(2)对获得山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奖的企业(或个人),最高等级奖励7万元,其他等级奖励3万元

(3)对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评选的国家工业设计奖的企业(或个人),最高等级奖励10万元,其他等级奖励5万元

(4)对获得国际iF奖、红点奖、IDEA奖的企业(或个人),产品类最高等级奖励10万元,其他等级奖励5万元;概念类奖励5万元

奖金全部用于对获奖作品设计人员的奖励,由第一设计人领取并负责分配。同一工业设计作品先后获得上述不同奖项的,按最高奖励情况核算,累计不超过10万元

 

四川 成都市:

二、获得工业设计大奖奖励

(一)申报条件。

获得德国红点奖、IF奖、美国IDEA奖、日本G-Mark设计奖、中国红星奖项的工业设计企业。

(二)申报材料。

1.《成都市工业设计获奖项目奖励专项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获奖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获奖人员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交凭证(复印件);

4.工业设计大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支持标准。

1.对获得德国红点奖、IF奖、美国IDEA奖、日本G-Mark设计奖等四大国际工业设计奖顶级奖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获得其余奖项的企业一次性给予8万元的奖励。

2.对获得中国红星奖“至尊金奖”的企业给予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 “金奖”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其余奖项的企业给予万元的一次性奖励。